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孙砾等4人赴澳门开展文化交流的批复
时间:2022-02-25 作者: 来源:
福建省歌舞剧院:
省歌外〔2021〕2号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应澳门影视演艺协会邀请,孙砾、曾宏艺、卢荣昱、郑晓晶于2021年8月4日至8月8日赴澳门参加“闽澳情,爱国心”音乐会演出,在外停留5天。以上赴澳人员往返澳门机票、在澳门停留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由邀请方负责。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出访准备工作和外事纪律教育,同时注意在外人身安全,并要求其入境后15天内将出访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两张报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35855519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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