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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贫、景区民企疫情救助和资源开发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关于大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省政府工作报告及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精神,按照厅党组第3次扩大会议安排和年度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依据省财政厅《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扶持重点、补助方式,2020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产业扶贫、景区民企疫情救助和资源开发项目补助支出共计14600万元。

  一、旅游扶贫资金(1亿元)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调整《甘肃省“两州一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旅游扶贫项目的通知精神和《甘肃省乡村旅游助推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及《2020年文化旅游扶贫工作方案》安排,本次旅游扶贫资金共计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以35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特别是聚焦8个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的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其中安排“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旅游扶贫资金7097万元,扶持建设旅游扶贫重点村和农(牧)家乐,并重点对8个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进行资金倾斜支持。对贫困县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每村补助10万元;对贫困县乡村旅游合作社项目每个补助5万元。

  二、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旅游景区复工复产资金(1600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救助补贴民营企业投资开发的A级景区或在A级景区投资的文旅项目。参照2019年春节期间全省A级旅游景区接待人数和经营收入情况,从民营企业开发的A级旅游景区或投资A级旅游景区文旅项目中筛选出以冰雪、灯展、民俗活动等损失较大的投资性损失为重点的景区或项目予以扶持。

  三、资源开发项目资金(3000万元)

  主要用于以5A、4A级景区、国家级、省级度假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红色旅游创新融合发展以及非贫困县乡村旅游提质增效的项目建设。

  附件:1.2020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贫)分配情况.xlsx

     2.新冠肺炎疫情A级旅游景区民营企业受损补助资金分配情况.xlsx

     3.资源开发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情况.xlsx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