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近年来,我厅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协作体作用,持续加强与港澳旅游监管部门执法协作,推动大湾区旅游市场协同共治。同时,积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加强线索摸排追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联合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诱导或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引导旅游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推进旅游客源地、目的地旅游市场协同治理,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和大湾区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旅游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现发布一批港澳旅游典型案例。
一、利用微信公众号招徕徒步游客非法开展港澳游案
2025年1月,香港旅游业监管局转来一条线索,反映钟某利用“徒乐趣户外”微信公众号招徕6名游客赴香港开展“麦理浩径两天一夜”徒步活动。经调查,钟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宣传并招徕游客从事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5年5月,广州市文旅部门依法对钟某作出罚没121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委派无证导游提供导游服务导致甩团案
2025年1月,广州市文旅部门接到珠海市文旅部门移送线索,反映广州市某国际旅行社组织游客开展港澳游,在返程珠海时发生甩团行为。经查实,某辰国际旅行社广州分公司委派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廖某负责游客港澳游返程后前往广州、佛山、珠海段旅游行程的导游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廖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接受某辰国际旅行社广州分公司委派从事导游服务,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文旅部门依法对某辰国际旅行社广州分公司作出罚没7935元的行政处罚;对某辰国际旅行社广州分公司负责人梁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提供导游服务的廖某作出罚没22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游客案
2025年3月,接上级交办信访线索,游客刘某英等人反映通过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港澳游,行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购物,并被诱导购物2万多元。经调查,深圳市罗湖区文旅部门发现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游客,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4月,深圳市罗湖区文旅部门依法对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案
2025年5月,执法人员在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口岸检查出境旅游团,发现深圳市易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织的2个香港一日游出境旅游团无领队陪同。经调查,深圳市易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为出境旅游组团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6月,深圳市罗湖区文旅部门依法对深圳市易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5年3月,珠海市文旅部门执法人员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来自天津的21人港澳游旅行团,由未取得导游证的于某勇担任该团地接导游。经调查,于某勇受导游李某建委派担任该旅行团的地接导游,李某建则通过微信朋友直接对接的导游业务,未经任何旅行社委派。李某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于某勇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珠海市文旅部门依法对李某建作出罚款1100元、暂扣导游证15天的行政处罚;对于某勇作出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3月,珠海市文旅部门执法人员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来自惠州的36人港澳游旅行团,由工作人员程某带团。经调查,程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该行为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珠海市文旅部门依法对程某作出罚没5134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s://whly.gd.gov.cn/service_newscgldt/content/post_4787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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